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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6月税务变更明细
1、新增税费: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:1、企业职工每人1.50元。职工缴纳 2、企业为每名职工支付0.50元 企业支付,可以入成本 3、合计每名职工缴纳2元 注:若为商业企业,还要就营业面积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: A:10m以下 2.50元/月 B:10m—20m 5元/月 C:20m—40m 10元/月 D:40m—100m 20元/月 E:100m以上每20m加收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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